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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称号
2021-12-07 10:47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下发了《关于表彰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的决定》(黑教工委函〔2021〕53号),我校在2021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创建评比中,喜获“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是《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新修订以来,新一届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命名年。按照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文明校园(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全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创建。

近年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工作主线,以强化思想铸魂、价值引领、道德养成、广泛参与、注重实效为原则,引导师生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之中;引导师生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及时代精神,深化创新“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实践,切实推进本土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创建工作。按照高校文明校园指标体系内容,学校修订2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制度,组织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整理支撑材料1600余份,累计获奖信息1038条;开通了文明校园网站,发布新闻205条;撰写创建材料11份,近3万字,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10月19日,省高校文明校园考核专家组来校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审阅了我校文明校园创建的佐证材料和特色工作成果,组织师生开展了问卷调查,与教职工、学生代表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学生食堂、公寓、实验室、大庆石油陶瓷艺术陈列室、大庆精神文献研究中心等生活、基本设施的建设情况。此次“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获得,是省委教育工委对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认可,也标志着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文明校园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汇聚了共识、提振了信心。学校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办学育人”的办学特色优势,不断推进地方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建设,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撰稿:吴树春 审核:郭春满 编辑:姜丰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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